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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第十五届“阳光青年”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11-0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阳光精神,发挥阳光文化的育人作用,在全体中学生开展“选树立先进、培育典型、争做阳光青年”活动,培育优良学风,特开展第十四届“阳光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外国语学院2017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流程

1.申报与材料递交 (114-119日)

1)申报形式: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相结合,各班广泛动员。

2)材料递交:

纸质材料:申报学生按要求以文件夹形式,将纸质档材料按顺序呈放,于11916:00前交给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人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文科楼B716办公室)。

电子材料:申报学生材料以“英语/日语/商英XXXXX-第十五届阳光青年申报材料”形式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QQ邮箱:1844910234@qq.com

2.资格审核及初审 (118-1111

1)地点:学院团委办公室(文科楼B716办公室)。

2)形式:组委会审核申报学生的基本申报条件;核对积分和事迹材料涉及的相关证明;根据事迹材料、积分情况和自我展示情况按评审指标的150%—200%确定候选人名单。

3)要求:申报学生本人带材料原件参与积分审核,最终材料由学院团委书记签字后生效。

3.事迹展示及投票1112-1120日)

1)要求:申报学生按要求提交个人简介及免冠正式照片。

2形式:以上材料经审核后在长大阳光外院微信平台、QQ平台集中展示,并于1110日至19日集中投票,具体投票细则另行通知。

4.专家评审及答辩 (1121-1124日)

1)地点:东校区文科楼B712会议室、713党员活动室。

2)形式:自我介绍+个人事迹演讲(2-3分钟+评委提问

3)说明:校内外专家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和答辩情况,按照个人积分(55%)、公开答辩(30%)和网络投票(15%),结合学生个人平时表现、综合能力和素质,参考班主任、部分学生代表意见,确定阳光青年名单。

5.结果公示 (1125-1130日)

1)公示平台: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

2)说明:公示期间,学院团委接受师生评议和咨询。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评议和咨询。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名单。

6.“阳光青年”表彰颁奖(1213日)

在第十五届“阳光文化节”闭幕式暨“阳光青年”事迹报告会上对当选的阳光青年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7.“阳光青年”风采展示及示范系列活动

组织开展“阳光青年”事迹展、座谈会、新生导学交流会、结对帮扶困难学生活动等,发挥“阳光青年”示范作用,引领和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立志成才。

三、有关说明

1.第十五届“阳光青年”评选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QQ1844910234。 请负责人、申报者于115日前进入第十五届阳光青年申报QQ群:720196891,备注XX-XXX

2.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共青团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所有。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外国语学院第十五届“阳光青年”评选条件及说明

附件2 :外国语学院第十五届“阳光青年”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3 :外国语学院第十五届“阳光青年”申报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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