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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2026届毕业生“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3-2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实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学校实施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根据《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4〕32号)文件要求,及关于2026届毕业生“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的相关要求,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现就我院开展2026届毕业生“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选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谈宏慧

成员:徐芳、付小秋、田传茂、蒋庆胜

监督:程坤

、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本硕连读计划选拔对象为2022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学生(不含定向、委培、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2.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3.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本硕连读以攻读硕士学位为目标,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硕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

5.本科培养阶段前两学年(五年制专业前三学年)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

6.外语水平要求:申请本硕连读的英语、日语专业的学生,专业四级成绩70分及以上。

三、选拔名额及要求

(一)选拔名额:拟选拔10人,学院将根据报名及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二)选拔要求:要求学生通过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导师必须符合《长江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5号),导师简介见附件1。

四、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2025年3月28日-4月1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附件2)于4月1日17:00前交至文科大楼B区717室,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2025年4月4日前):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长江大学申请“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汇总表》发本科生院学籍科复核。

(三)考核并公示(2025年4月5日-11日):学院“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评审,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学业成绩60% +“课外学习与创新创业能力测评”学年平均分40%(参照《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排序,择优录取,考核结果经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相关说明

(一)入选学生加入导师所在科研团队,在获得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被我校录取后,学校对其进行本硕连读或直接攻博培养,学生可在本科培养阶段最后一学年,按照个人培养计划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所取得的成绩及学分全部带入研究生阶段;可提前进入研究课题,结合课题方向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入选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根据其学籍身份参与对应阶段的奖、助学金的评定,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环节的,则取消其“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

(四)入选学生若未获得推免资格或在本科阶段退出本硕博贯通培养,则返回原本科专业学习,必须按照原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五)入选学生原则上须在取得研究生学籍后的前三个学期内进行中期考核。如中期考核优秀且满足提前毕业的学术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如中期考核不合格,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六)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