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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汉科星光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1-10 [来源]: [浏览次数]:

激励学生刻苦学习,树立奋发向上的精神,形成争先创优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湖北汉科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汉科星光奖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1年汉科星光奖学金”评定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院在籍在校且入住在汉科学苑的本科生(含校外实习)。

二、奖励原则

秉承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实事求是。

三、奖励金额与名额

优秀入住生奖(1800元/人,共9人

优秀学生干部奖(1000元/人,共18人

优秀学生工作者奖(2000元/人,共3人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入住生奖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上一学年未受到校、院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者;

3)学习优秀,上一学年必修课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30%,且参评年度无不及格课程;

4)在汉科学苑入住超过1年且所住寝室卫生文明;

5)以上同等条件下,本年度未获得其他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奖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上一学年未受到校、院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者;

3)热心服务同学,担任学生干部且工作经历至少1年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上一学年必修课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50%,且参评年度无不及格课程;

5)在汉科学苑入住超过1年且所住寝室卫生文明;

6)以上同等条件下,汉科学苑寝室长、学生会干部(尤其是安教部、女生部、生活部)、班干部(班长、安全委员、心育委员)等优先考虑,获评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三)优秀学生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从事学生工作至少1年及以上;

3)工作认真负责,育人成效显著,学生总体安全稳定;

4)所负责的工作在评选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5) 有突出事迹或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在汉科入住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学年“汉科奖学金”评选资格:

1)受到校、院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者;

2)不遵守汉科学苑入住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宿舍脏乱差、私拉乱接电线和网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晚归、起哄闹事、不服从管理者。

五、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优秀入住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条件的申请者,打印并填写《附件1 2021年汉科星光奖学金优秀入住生申请表》或《附件2 2021年汉科星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并于2021年11月12日10:00点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符合“优秀学生工作者”条件的申请者,打印并填写《附件3  2021年汉科星光奖学金优秀学生工作者申请表》,并于2021年11月12日10:00点前交至文科楼716办公室。

2.学院推荐

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学院奖助学金工作小组讨论并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获奖候选人

3. 学院公示

学院奖助学金工作小组将获奖候选人名单报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向汉科学苑提交获奖候选人名单进行初审。

4.汉科学苑初审

汉科学院对获奖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确立候选人名单后将在汉科官网或汉科学苑院内公示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将获选人名单推荐至评审委员会。

5.评审确认

评审委员会通过答辩、审查材料等方式评审确定获奖人名单,并在汉科官网或汉科学苑院内公示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将获选人名单提交湖北汉科新技术有限公司

6.上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评审委员会获选人名单上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

7.奖励发放

资助中心审核并报送校友会备案后,奖励发放。


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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