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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24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及录取(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和专业复试小组,分别负责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笔译、学科教学(英语)三个硕士点的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纪检督查组,负责对学院的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2.学院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根据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与推免复试的,均不得参与本次复试工作。

3.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做好复试录取全过程资料存档,留存时间至少1年。

三、招收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收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5101

英语笔译


五、报考程序

1.报考时间:2021年9月-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2.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学院审核报考信息。

(4)复试前,请查看我院官网通知。

(5)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3.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将于9月28日组织复试。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采取现场复试,不在校的本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求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返校审批,不能返校的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拟采取网络远程形式复试。

(3)体检: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口头表达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察,以上四种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中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通过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面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

(1)基础学业水平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通过笔试完成,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关键概念和知识阐述、写作基本功等;翻译硕士(笔译)包括翻译关键概念和知识阐述、英汉互译;教育硕士(学科英语)包括英语教育关键概念和知识阐述、教学设计等。

(3)外语口头表达能力测试:面试时综合测试,教育硕士(学科英语)还包括语篇朗读。

(4)综合素质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八、复试成绩

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口头表达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察等4个部分,以上四个部分的权重分别为20%、50%、20%、1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九、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学院根据复试成绩和本学院接收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将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相关要求

1. 强化工作监督。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学院纪检督查组对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接受学校对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考生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6-8060465;

联系邮箱:1436780702@qq.com;

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楼717。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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