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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团队

长江大学翻译研究中心规章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1-07 [来源]: [浏览次数]:

 一、 中心负责人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中心副主任负责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

二、 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科研秘书负责中心与学校科技处的联络工作;外国语学院主管科研的副院长负责中心与外国语学院的联络工作;外国语学院电教中心主任负责本中心网站建设与维护以及相关设备的购置与维护。

三、 中心成员应严格按照学校文件《长江大学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之精神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本中心设立的开放基金项目。原则上,本中心开放基金向学校所有教师开放,课题须与翻译相关。本中心开放基金项目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行申报、评审和验收。

四、 中心成员应努力按要求完成本中心计划书中规定的任务。

五、 中心应按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意见和决定。

六、 中心经费预算和使用、中心成员退出和加入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