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周杰、谈宏慧
成 员:徐芳、付小秋、蒋庆胜、程坤、王娟Y、侯艳芳、邓高、田传茂、陈松松
纪检委员:程坤
秘书:肖娜芸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谈宏慧
成员:徐芳、付小秋、蒋庆胜、王娟Y、侯艳芳、邓高
工作职责: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等。
二、推荐对象
外国语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6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类型及条件和考核标准
按《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四、流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附件1),按时提交申请表、各职能部门审核鉴定后的奖励材料(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学院文科楼717肖老师处,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17:30(逾期不交材料视为放弃)。
(二)学院对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推免生组织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三)学院制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报本科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四)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序并公示(2天)。
(五)学院根据本单位推免工作方案和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学生的综合排名,分专业按推免生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五、相关说明
(一)排名要求。按专业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以学生必修课的首次加权平均成绩为准)+奖励分(见《管理办法》附件长江大学推免生奖励分认定标准和计算办法)。
(二)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专业四级成绩高低排名推荐)。在审核、公示期间,若拟推荐推免生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则依据候补人选的排名由候补人选依次递补。
(三)诚实守信。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六、反馈与监督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院纪检委员举报。电话:0716-8060637,邮箱:500141@yangtzeu.edu.cn,地址:东校区文科楼715室。
在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向学院负责推免工作的肖老师咨询。电话:0716-8060465,邮箱:302777702@qq.com,地址:东校区文科楼717室。
七、推免生奖励分认定部门联系一览表

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