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校党委选人用人有关工作要求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及对象
1.公共外语教学部主任1名;
2.面向全院教职工公开选拔。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心怀“国之大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公共外语教学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善于做好知识分子工作,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具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品行修养,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能够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二)任职资格
1.具有三年以上工龄。
2.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应能任满四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拔工作程序
1.自荐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外国语学院办公室主任张文处登记自荐,截止时间9月7日10:00前。
2.民主推荐。
(1)谈话调研推荐。谈话调研对象:公外教学部原负责人,党支部代表,教师代表。
(2)教职工推荐。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推荐建议。
3.资格审查和研究决定。由院党委纪检委员根据资格条件要求对自荐人员和民主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4.任前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请向院纪检委员反映。
5.正式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五、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选人用人环境,落实“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学院纪检委员和监督委员会对选任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716-8060670(学院办公室)
联系邮箱:wgyxy@yangtzeu.edu.cn(学院办公室)
中共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