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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4-03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制定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谈宏慧、周杰

副组长:谢家成、高明成、付小秋、程坤

成员:王娟、侯艳芳、邓高、张露、赵宇杰、肖娜芸

二、分流对象:2023级外国语言文学类

三、计划专业方向及班级

班级名称

专业名称

计划班级人数

英语(师范)12301

英语

34

英语(师范)12302

英语

34

英语(师范)12303

英语

34

商英12301

商务英语

34

商英12302

商务英语

34

商英(卓越)12301

商务英语

25

四、分流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因材施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必修绩点,参照学生意愿,统筹规划,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二)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分流实施方案

(一)参与大类分流的学生,每名学生只需填写两个分流志愿,分别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能相同,且上报之后不能更改;

(二)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以学生2023-2024-1学期必修课绩点(附件1从高到低排序为依据,直到学生所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满为止(注:绩点相同情况下,依次参照《综合英语(1)》和《英语视听(1)》成绩);

(三)各专业方向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参照第二志愿,按绩点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录取;

(四)如果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则由学院统筹安排到名额未满的专业。

六、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人

第6周(4月2日-4月3日)

制订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学院会议讨论通过,由教学办提供学生绩点,方案发布

院领导、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办

第8周(4月4日-4月8日)

专业分流动员,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学工办

第8周(4月9日- 4月11日)

学生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教学办

第8周(4月12日-4月13日)

根据学生绩点和志愿填报情况,统筹分流编班,确定班级名单

教学办

第9周(4月14日-4月16日)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教学办

第8周(4月16日)

专业分流班级名单报本科生院

教学办

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