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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三批复试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4-15 [来源]: [浏览次数]:

一、第三批复试(学科英语-非全)工作安排

(一)复试的总体程序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公示。

(二)复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4月18日7:30-8:20

  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12教203

笔试时间:2025年4月18日8:30-9:30

  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12教204

面试时间:2025年4月18日10:30-17:30

  地点:文科楼724室、713室(考场)

        文科楼712室 (侯考室)

(三)体检

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费

复试费每人100元,由考生在复试前1天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缴费流程详见附件1《长江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缴费流程》。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五)资格审查

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提供的以下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1.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2.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近期免冠相片。

3.对于在2025年9月可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附:材料整理说明:

应届生:Y1-准考证、Y2-身份证、Y3-学生证(应届生)、Y4-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Y5-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Y6-近期免冠相片1张,Y7-其他附加材料。

往届生:W1-准考证、W2-身份证、W3-本科/高职高专毕业证

书(本科结业证书)、W4-本科学位证书、W5-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或者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档案里的成绩单,均须加盖公章)、W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W7-近期免冠相片1张、W8-其他附加材料。

其他附加材料为调剂公告里的基本条件及优先条件内的各种材料,包括专四、专八证书、六级(600分及以上)、托福(95分及以上)雅思(6.5及以上),各种相关资格证书(如三笔、N1等),主持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证书,科研成果复印件,“外研社·国才杯”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或“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日语赛道,省级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证书;,其它有效证明个人相关专业潜质的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六)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笔试

学科英语笔试:语言学与教学法(英文);

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小时,总分100分。

2.综合面试

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四个部分,以上四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100分。专家现场实名独立打分(均以百分计)。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基础学业水平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学士学位论文、参加学术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通过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当场提问等方式综合考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通过面试时随机抽题回答情况综合考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是英语专业最为基本的能力之一,主要通过面试环节综合考察。综合素质考查包括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通过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当场提问等方式综合考察。

(七)其他说明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使用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包括专业笔试、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察等5个部分,以上五个部分的权重分别为30%、10%、30%、20%、10%。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中专业笔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测试单项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最终将按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对于报考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相同学习方式且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调剂考生以初试科目中相同统考科目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结果公示

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将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四、相关要求

1.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强化工作监督。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学院将成立纪检督查组,对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五、考生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许老师  0716-8060276

邮箱:postgraduateyu@163.com

监督联系:程老师  0716-8060637

举报邮箱:1436780702@qq.com

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和我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