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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7-05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本科生院《关于2023级普通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 26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2023级普通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院长、书记、主管教学工作领导、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专业负责人、学籍负责人和年级辅导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指导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同时负责处理转专业过程中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谈宏慧、周杰

成员:徐芳、程坤、王娟Y、侯艳芳、邓高、肖娜芸、赵宇杰

二、考核对象

长江大学本科生院网站公布的资格审核通过学生。

三、转入接收计划

2023招生专业(类)名称

高考未改革省份招生科类

“3+1+2”模式省份 选科要求

“3+3”模式省份选科要求

招生类型

计划接收跨院转专业人数

是否接收院内转专业学生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商务英语

文理兼收

物理或历史

不限

不限

普本

15

英语

文理兼收

物理或历史

不限

不限

普本

15

日语

文史

历史

不限

不限

普本

15

四、面试内容

(一)学生陈述(英文)。时长2分钟。主要考察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的发展规划、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学习生活上的表现(含获奖情况、参与学术团体社会活动等)。

(二)评委提问。时长3分钟。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英语水平、沟通能力、心理状况等综合能力与素质,以及对拟申请转入专业的基本认识和学习规划等。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流程

时间:2024年9月5日(暂定)

地点:文科楼713会议室

流程:

(一)身份审查:面试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

(二)面试顺序按照面试名单上的顺序来进行,面试学生如有特殊情况,请向面试老师提出。面试进行时其他同学在外候场,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三)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放弃。

六、成绩评定与上报

(一)面试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的面试表现,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采取不记名评分的方式打分,评分采取100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学生的面试成绩。

(二)根据必修课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其中必修课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三)对各专业参加面试的学生按综合成绩排序,结合我院接收转专业指标数和《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 260号)的文件规定,择优录取,经外国语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上报党政联席会,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本科生院。

七、其它

有关未尽事宜,由外语学院教学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

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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